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具体流程为:
(一)申报。申报企业向所在地的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或国级**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提交认定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主要包括认定申请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上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损益表),并须专项列出研究开发费用和由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产生的收入,提供科技成果证明、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新产品鉴定等材料。
(二)认定。各设区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国级**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对辖区内申报企业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核实,惠济区专利申请,符合条件的给予认定。
(三)备案。对各设区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国级**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其有关信息纳入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数据库作为备案。
(四)监督检查。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小组将定期不定期对各设区市国级**产业开发区开展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对已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省科技部门将在以下方面**支持:
省科技计划项目**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支撑计划、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计划、国际科技合作计划要**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
省和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资金项目**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
**新产品认定、**企业认定、**型企业认定、科技成果奖励等要**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
**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建设**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流动站等。
对于获得金融机构**质押放款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计划项目**给予支持。
*十一条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提交以下主要证明文件:
(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明;
(二)有著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食品专利申请,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
(三)经原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电路专利申请,应当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
(四)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地区发明专利申请,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
著作权是知识产权中的例外,因为著作权的取得无须经过个别确认,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自动保护”原则。软件经过登记后,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